些军户中挑选一小部分精壮,以军饷养起来,作为亲卫,称为“家丁”。这种家丁制对整个明清乃至于民国的军事制度都有着极大的影响。原本家丁制仅是存在于以屯田军户为主的卫所当中,但随着明朝中后期军队逐渐转向发军饷的募兵制(尤其是边军),这种陋习也带入到了募军当中。它养成了一种陋习,那就是一支部队的主将,往往喜欢克扣下面士卒的军饷,而后将这些钱拿出很大一部分来供养少部分亲卫精锐,一旦面临战争,这些主将便会一这支精锐家丁作为骨干,裹挟一大堆平时克扣军饷,训练拉胯的丁壮参战。这样畸形体制下的军队战斗力可想而知,但为什么这些主将还要这么做呢?原因很简单,因为在明中期以后,文贵武贱,武将不同于文官,他们很难像文官那样通过官僚体制、门生故吏和政治影响力来保护自己,为了维持自身的地位和权力,便只有通过豢养私人武装作为依仗。这些家丁就是属于将领独有的私人武装,在明中后期,将领职位变动,是可以带着自己的亲卫家丁一起走的,所以对于他们而言,虽然自己哪怕下辖几千几万大军,但真正属于自己可以依仗的便只有那几百或是一两千亲卫武装。当然,事实上满清的八旗制度中也有着类似的问题,但由于此时的八旗还处于上升和巅峰期,所以并未展现出其弊端。